(曾屍體) 這可怕又好玩的綽號,就是我目前最喜愛的綽號。雖然之前非常討厭這個綽號,但這綽號卻帶給我、朋友、家人歡樂,所以我漸漸喜歡上它。而且它跟我的名子諧音相同,大家就可以很容易記的我的名子ㄜ。
我喜歡這個綽號,因為這綽號非常勁爆又可以帶給人們快樂,因此大家都愛這麼叫我。之前我跟朋友傳紙條時,簽名我都用(曾屍體)這個綽號,不會撞名、很獨特,覺得我們又更蜜親了。可是當我的仇人叫我這名子的話,我就會賞他一巴掌,並且跟他說:妳以後不準這樣叫我!真奇怪!這時這綽號就會跟那仇人一樣討厭。
記得之前爸爸把我的名子念太快,就唸成(真稀奇),害我跟姐姐都露出奇怪的表情,之後爸爸又唸了一次,我跟姐姐才聽懂,同時哈哈大笑,並笑了五分鐘,接著我爸爸說:要叫我做甚麼事?不料爸爸也笑得忘了有甚麼事情要叫我了?這是綽號的意外(笑)果。
我很喜歡這綽號,如果可以再取更好聽的綽號,我就會把新綽號告訴大家。就像(起司)也很好玩,我也很喜歡,就是喜歡它可以成為生活的調味料。